2024年10月15日,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案件线索,对车牌号为豫VV18Q1的轻型厢式货车上所装载的冷冻牛副产品进行了扣押。由于该货物属于冷冻食品且不宜长期保存,所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被扣押货物的所有人持有效证件和冷冻牛副产品的相关合法手续,到衡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雁峰执法大队认领并接受调查。如本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先行处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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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