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审批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四)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五)办理条件
1.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
2.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
3.特种设备经检验合格;
4.符合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六)申请材料:
1、按台(套)办理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2、按单位办理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注 3-1);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格式见附件 C),《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D)。
注 3-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七)办理形式:线上申请、线下办理。网办地址:湖南一件事一次办 http://zwfw-new.hunan.gov.cn或者在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 https://hnscjgj.amr.hunan.gov.cn。
(八)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九)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十)承诺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咨询电话:0734-8969002/8969008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0734-8969020
(十三)办理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路13号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二、审批程序:
(1)申请人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 / 不予受理;
(3)审批机构审查;
(4)决定颁发使用登记证 / 不予颁发使用登记证。
按照文件通知,参考附件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许可操作手册--企业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