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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7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8-14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7号

建议的回复

衡公建复〔2024〕3号(A类)


李萍代表:

您提出的第307号建议《365体育官网加强车窗抛物专项整治,提升我市交通管理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车窗抛物是指驾驶员和乘车人员从车内向外乱扔杂物的不文明行为。这种行为不仅造成环境污染,甚至会造成人身伤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市汽车保有量达到84.54万辆,而城区汽车保有量为29.81万辆,占全市汽车总量的24.81%,我市驾驶人数量也达到了164万人。面对不断增长的机动车与驾驶人,车窗抛物不文明的交通习惯与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概率增大。"车窗垃圾"已经成为行车道路上的"一大公害""定时炸弹",车窗抛物这种行严重影响了衡阳的城市形象,给我市环卫工作增加巨大压力,对市文明创建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一、"车窗抛物"的成因

造成"车窗抛物"不文明、违法行为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调查分析,根本原因还是市民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爱护环境的意识有待增强。具体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参与者法制观念不强。很大一部分驾驶人及乘客对"车窗抛物"这一行为的认识模糊,不知道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处罚款100元;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警告处罚。

2.危害性评估不足。很多人未形成爱护环境的良好意识,物品失去价值后,便随手丢往窗外,不管不顾这一随手行为带来的种种危害。

3.交管部门处罚难度大。"车窗抛物"多发生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面对高速行驶的车流,交警巡逻时执法的对象只能是偶然遇到的违法者,而且大部分在发现车窗抛物后追赶已来不及,固定的抓拍摄像设备也无法及时准确收集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证据。

4.整治力度不够。在日常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中,多以货车超载、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由于警力有限,加之"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取证难度较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不够。

二、"车窗抛物"造成影响及危害

一旦发生车辆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就会带来连锁反应,危及他人和自身安全,即使没有诱发交通事故,也严重影响路容路貌。

三、治理"车窗抛物"的工作计划

1.落实源头管理,强化教育培训。把杜绝车窗抛物作为新学员法规规章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课程。让他们在学习阶段,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有一个正确的认知;教练注意自身行为,自觉将车上的烟头、饮料瓶等垃圾收集,下车扔进垃圾桶,让越来越多的新手驾驶员杜绝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交通运输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乘车、不向车窗外乱丢乱甩杂物和垃圾。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文明意识。一是加强学生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号召每一位学生争做城市文明宣传员,将教育活动推向家庭和社会,让每一位学生家长积极响应,摒弃乘车随手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讲座,让孩子成为文明监督员,有效监督身边大人驾车时"不文明"行为发生。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有关交通政策法规、公益宣传广告、往车窗外扔垃圾的危害性,曝光车窗垃圾造成交通事故或相关人员伤亡的典型案例,最大限度地引起全社会关注,争取社会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为车窗垃圾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加强司乘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向公交车公司及出租车公司强调相应的教育管理措施,要求他们既要做到自己不向车外抛物,还要及时劝导、制止乘车人的车窗抛物行为。四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局面。鼓励广大群众对该违法行为采用拍照、视频固定证据,向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举报,给予拍摄者适当的奖励,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媒体曝光此类违法行为,营造"人人都是创建员,个个都是监督者"的氛围,运用舆论的力量对广大驾驶人进行监督和约束。认真落实文明创建"包路段"工作,开展常态化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现场制止和纠正社会车窗抛物现象。

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对交警部门抄告发生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营运客货车辆进行严肃处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严厉制止营运客货车辆车窗抛物行为

2024年3月13日,"衡阳交警在线"公众号发布《365体育官网在城区开展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并对该违法行为媒体曝光警示。截至6月10日,共受理车窗抛物违法线索1300余条,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当中。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公安局

2024年7月5日


责任领导:吴  起             承办人:黄士健  周  伟                    

联系电话:0734-8828675,0734-8208037

公开情况:公  开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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